可用的,换新车之后车牌保留到了新车身上是可以的。办理条件如下:
根据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第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方可;第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全部处理完毕。 保留原号不必提前到车管所办理任何手续,此外,车辆报废后使用原号牌的,需要将报废单带到新车上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