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的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杭州市小客车指标已用,我还能申请新指标么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第十二有关规定,您申请不了新指标。(第十二条规定: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才可以申请)。参见:「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有一个办法可以多一个指标,第五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购买经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确认的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不过应该很少人愿意卖存量二手车,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