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启动公车改革,明确取消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补贴,即车补。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初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地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准,结合地方财政能力略有调准,发放数额不统一。
比如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广西: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重庆市:厅局级1690/月,处级1040/月,科级及以下650元/月。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机关单位公车改革后,事业单位随后也进行了公车改革,但与公务员统一发放车补不同的是,事业单位没有发放车补的统一政策,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没有给事业编发放车补,而是以实报实销的方式解决。事业编实际上是没有车补的。
但是,部分地方财政能力比较好的,比如江苏等,根据地方实际适当给事业编发了车补。少部分地区规定事业处级以上可以享受车补待遇。
题主是管理八级即副科,大概率没有车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