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阳工业园区给予入驻企业30%-50%的企业税收奖励
一:只要是黔江区外的企业,把自己公司的总部或分支机构注册在黔江,就可以享受这项政策,我们企业不需要实际入驻,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地点都不需要改变。
二:我们是比照企业对地方的税收贡献,给予企业最高达50%的财政奖励。比如我们企业对黔江的税收贡献是500万,区财政就会奖励企业250万,如果以5年计算的话,就可以为企业创利1250万元。
三:兑现快。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位。
汽车业务: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的,征收增值税。为什么这么规定?
看下这个资料 你就会明白
某汽车4S店2008年售出各种型号的汽车近100辆,其中有10%的汽车是通过汽车按揭的方式销售给客户的。在为客户提供按揭服务的过程中,4S店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担保费、代理费等各种费用,涉及金额14万元。
目前,国内相当一部分汽车4S店都与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合作,向客户提供汽车按揭服务业务和其他代办服务业务,购车人在4S店购车可以获得贷款、保险、上牌等“一条龙”服务。当然,购车人必须向汽车4S店交纳一笔不菲的服务费用。根据规定,4S店应该就这些代办服务收入纳税,但实际上很多汽车4S店对于代办服务收入采取不开发票,不入账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风险分析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相关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由于大多数汽车4S店都是在汽车销售中提供贷款、保险、上牌等“一条龙”服务,因此汽车4S店须就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筹划思路
由于代办服务业务收入基本上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事项,因此增值税税收负担较重。而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因此,汽车4S店可以考虑设立专业的服务公司,从事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据了解,在杭州、广州等城市,已经出现了一批专门的汽车按揭服务公司。这些公司由于不从事汽车销售,单独提供上述服务,因此只就相关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负担相对较轻。
对于上述各种经营“潜规则”可能蕴含的税务风险,税收专家表示,汽车4S店内部需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进行税务处理,同时规范经营方式,合理筹划,最终实现依法纳税,保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