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全国乘联会上报给工信部一套车辆购置税改革方案,该方案建议,1L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1L-1.5L税率为4%;1.5L-2L为6%;2L-2.5L为 7%;2.5L-3L为 8%;3L-4L为9%;4L以上仍然为10%。
与此同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向商务部办公厅提交《关于应对国际金融风暴扩大内需拉动汽车消费的有关政策建议》,该建议提出,对排量小于或等于1L的国产新车免征购置税;对于排量小于或等于2L大于1L的国产新车减半征收购置税;按二手车交易价格的1%计征增值税。
而2009年1月12日,又有消息称,汽车行业振兴规划最快将在本周出台,在这一规划中,2.0L或者1.6L以下的车型的购置税可能将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