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电脑和手机可分别设置,可放任何广告代码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广告位,电脑和手机可分别设置,可放任何广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