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增值税处理:
确认收到返利时,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购买方冲减当期库存商品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冲减营业成本。实务中也发现有企业财务人员为了简化,不开红字发票,直接扣减当期收入的,虽然实质上是一样的,对税收没有任何影响,但政策规定上看是不规范的。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所得税如何会计核算正确了,如果返利属于当年销售当年返利,则无需做任何纳税调整。
2.如果是当年销售,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收到返利,如果上述返利已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则无需做任何纳税调整。如果没有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记入了次年收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3.如果是当年销售,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收到返利,直接会计核算记入次年业务即可,企业所得税无需做任何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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