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的具体经济发展情况和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使用环境等特点,决定了在汽车环保方面,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协调平衡,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和我国实际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保持协调、平衡。
完善国家汽车环保法规运行体系的一些具体意见办法:首先,在管理上做到有效管理。建立区域有别、城乡有别、品牌有别的排放标准体系;对汽车环保公告实行单一管理;并优化汽车使用配套环境。
国家从生产源头采取“绿色税收”政策;在消费环节适当予以政策优惠。
结合我国发展阶段特征,提出保持协调平衡的意见。如果我国的汽车环保法规太严格,排放标准提高太快,而油品和民族汽车技术等方面跟不上,则可能使国外产品大肆进入,充斥我国市场,对自主品牌的发展不利。如果标准太松,又不利于与世界接轨,不利于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保护;所以,汽车环保一定要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二者保持协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