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虽然无价,但是死亡已成事实,赔偿金不管多少,都是对遇难者家属心灵上的一种安抚。
3·21东航空难,飞机上共有旅客123人、机组人员9人,不管是旅客,机长还是空姐,此时此刻他们都已经遇难。
两个黑匣子虽然已经找到,但是需要更长一段时间对其破译和分析,而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对遇难者家属如何赔付?
东航的机长和空姐,当然会获得理赔,而且比普通旅客还可能获得更多赔偿金,接下来就给大家揭秘一下!
东方航空公司的赔偿,每一名遇难旅客和空乘人员至少100万在我国,买了机票,上了飞机,就等于跟航空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果航空公司没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就属于合同违约,如果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遇难离世,航空公司对他们的赔偿是强制的,而且具体金额,民航总局都有明确规定!
1951年,赔偿金限额最高1500元;
1992年,赔偿金限额最高5000元;
1993年,赔偿金限额最高7万元;
2006年,赔偿金限额最高40万元;
所以说,按照法律依据,无论是机长,空姐,还是旅客,发生空难后,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16年前什么物价,什么生活水平,现在什么物价,什么生活水平,如果东航真的赔付40万,估计会被老百姓骂死!我们再来看看我国历史上其它几次空难,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赔偿总额!
2000年武汉空难,每人赔偿12.5万元;2002年大连空难,每人赔偿19.4万元;2004年包头空难,每人赔偿21.1万元;2010年伊春空难,每人赔偿96万元。
也就是说,每一次空难,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赔偿都远高于国家规定的限额,离我们最近的一个例子,2010年黑龙江伊春空难,憨厚老实的河南航空公司,根据当时人均可支配收入与2006之间的变化,给予每一位遇难者96万元的赔偿标准!
所以,12年过去了,物价飞涨的今天,40万就跟打发要饭的一样,很多专家呼吁,对于每一位遇难者的赔偿标准至少100万元,甚至是200万元。
航空意外险作为乘客,我们在购买机票时,一般都会花上30-40元买一份航空意外险。一旦发生空难,意外身亡,最少的也得赔付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像机长、空姐等都属于特殊职业,每天都在天上飞来飞去,风险评系数非常高,如果他们一个人名义购买,各大保险公司一般都会选择拒保!
大多数情况下,民航公司会以团购的方式给机长、空姐购买航空意外险。当然,也会有部分保险公司向机长、空姐等售卖航航空意外险,赔付的金额差不多,但是保费肯定比普通乘客的贵很多。
商业保险不管是飞行员,还是空乘人员,虽然属于保险公司不愿意接待的高风险职业,但是飞机依然是这个世界安全指数最高的交通工具!
所以,很多人机长和空姐都会给自己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包括寿险,意外险(包含航空意外险),重疾险等!虽然个别项目保费会比较贵,但是保额都在几百万以上!一旦发生空难,叠加在一起甚至可以达到1000万元。
工亡赔偿金发生空难,意外身亡,但与大部分旅客不一样的地方是,机长和空姐属于在工作时间意外身亡,航空公司应该按照工亡的标准,给与相关遇难者家属相应的赔偿。而且这笔赔偿,区别于航空意外险和航空公司的责任赔偿。
举个例子,一名空姐平均每月薪资为10000元,老公正常工作,家中还有一名60岁的老人和一个9岁的儿子,如果她在这场空难中不幸去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她的家属会获得三项补偿款:
第一项,丧葬补助金:赔偿额度为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项至少在5-6万元;
第二项,供养亲属抚恤金: 老人和孩子每月可以分别能领30%(每月薪资),也就是3000元,配偶每月也可以领30%,也就是3000元。而领取年限,以当地社保局规定为准。
第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数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一项为47412 ×20=948240元。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无论是空姐还是机长,他们的家属至少可以获得100万以上的工亡补偿金。
写在最后当然了,如果最终的事故调查报告结果是因为飞机设计缺陷或者其它质量问题造成的空难,那么不管是空姐,机长还是旅客的家属,也可以起诉波音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只不过这将是一个漫长而繁琐的过程,而且希望非常渺茫!
总之,空姐和机长都可以获得理赔,而且他们的家属至少会获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保险理赔和工亡赔偿!
值得一提是,3.21空难发生后,很多家保险公司都陆续接到了报案,个别保险公司,还在藤县设立了客户家属接待处,为遇难者家属安排专人对接,也有一部分保险公司在遇难者家属所在的城市,开辟绿色通道,争取尽快完成理赔流程……
有人说,不管多少赔偿金,都无法安抚遇难者家属失去亲人带来的伤痛。但是,生活还需要继续,每一个家庭还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能赔点钱,多赔点钱,总归是一件好事。
按照劳动法和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等有关规定,东航上的机长和空姐是可以得到理赔的,且赔付金额会高于同机遇难的乘客。那么他们的家属会得到多少赔偿金呢?下面我简单做个梳理。
当前,一方面是美国工作小组抵达中国,参与由中国民航组织的“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另一方面,遇难者的善后工作也正有序展开。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正在协商赔付事宜,当然,此次东航飞机里的3名机长和6名空姐也在赔付之列。
首先,他们是因公殉职,会被东方航空公司追封为优秀工作者甚至更高的荣誉称号,从而会得到一笔高额的奖金。9名机组人员是东航公司正式员工,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理赔有关规定,经过司法部门鉴定,会一次性赔付工伤和意外伤亡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赔偿计算,每人将得到84万元。
其次,对于国内航线,民航总局在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明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作为机长和空姐也算在内。
最后,如果是因飞机机械故障导致的此次事故,那么遇难者家属还可以起诉波音公司要求赔偿。参照以往波音公司赔付的标准,波音公司的一个基金会曾为两起空难364名遇难者拨款5000万美元,平均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14.4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3万元,只要起诉成功,每人还将获赔103万元。
综上,此次东航遇难的9名机组人员将总共获得赔偿金232万元。悲剧已经发生,再多赔付也只是一种安慰,无法抚慰失去亲人的痛苦和悲伤。我衷心希望类似事情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