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内可以骑摩托车。
当前西安摩托车禁行政策仍处于空白状态,不清楚是否会有新的政策。之前,西安市摩托车禁限行区域的决策部门是西安市政府,交警部门只是执行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交警自身并未制定专门的摩托车禁限行政策。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不再对驶入城区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因此,既然《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已经废止,新的政策还未出台,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驾驶员持有相应驾驶证,摩托车具有合法手续,在采取安全措施后,是可以驶入城区的。
扩展资料:
全国有超过170个城市实行禁摩令或禁微令,一时间形成了禁止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的全国性风潮,但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这些所谓的地方性管理条例,与交通法相冲突,地方规定大不过法律,所以这些规定应当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禁摩令
西安二环内全面禁止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及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西安市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的交通管理,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禁止人力三轮车在城市道路上载客经营。 第三条 人力货运三轮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第四条 禁止无牌、无证的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上路行驶。 第五条 禁止用摩托车从事营运活动。 第六条 禁止农用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应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持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但不得进入二环以内。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接受处罚的可暂扣其车辆,其中对非法拼装、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车辆,以及暂扣超过一个月仍不接受处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