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购置税减半的政策
10月1日起,东莞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昨日,市国税局透露,在国庆假期后前5个工作日(10月8日-10月13日),全市共有3180人次车主享受了减征优惠,减免税款1244.13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9月29日发布的新政,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项政策还明确了受益范围,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国产轿车、国产专用乘用车、其它国产乘用车、进口乘用车。车辆的购置税等于发票价/(1+17%)×10%,以购买一辆发票价为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为例,购置税减半政策可以省4273元;而购买一辆15万元的车,政策调整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2820元,购置税减半之后,现在只需6410元,这为车主节省6410元。不过,当发票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应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昨日,市国税局认为,受新政影响,预计将引发小排量汽车新一轮购车潮。按照2015年符合减征标准的购税新车统计,新政执行期间预计东莞受惠车主可达15.5万人次,减征车购税税款约5.8亿元。目前,东莞国税部门已做好系统测试和内部培训工作,确保新政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由于新政执行期间恰遇国庆长假,市国税局还表示,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购置符合本次减税政策规定的车辆,已按全额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