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前,广州司机根据里程表计算公里数进行收费。每公里收费五六角不等。
1979年,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引进了出租汽车计价器。随着计价器的使用,“广汽”把当时的出租汽车分为了甲、乙两等,甲等车以为3公里起步价(1.35元),每公里价格为0.45元,乙等车的起步价为1.5元,每公里价格为0.35元。
1997年7月起,以2公里为起步价,每公里收费2.2~2.6元。
2002年底起,以2.3公里为起步价(7元),目前每公里收费2.60元。
80年代前,广州司机根据里程表计算公里数进行收费。每公里收费五六角不等。
1979年,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引进了出租汽车计价器。随着计价器的使用,“广汽”把当时的出租汽车分为了甲、乙两等,甲等车以为3公里起步价(1.35元),每公里价格为0.45元,乙等车的起步价为1.5元,每公里价格为0.35元。
1997年7月起,以2公里为起步价,每公里收费2.2~2.6元。
2002年底起,以2.3公里为起步价(7元),目前每公里收费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