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基于经济、政治等诸多方面的考虑,英国首相丘吉尔在1946年号召建立 “欧洲合众国”。1951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6国外长签署《欧洲煤钢联营条约》。1957年,六国又签订《罗马条约》,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后来,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先后加入,欧共体扩大到15国。
1991年12月9日至10日,欧共体首脑签署了经济货币联盟条约、政治联盟条约等,总称欧洲联盟条约。《欧共体政治联盟条约》规定:西欧联盟隶属欧洲政治联盟,是欧洲政治联盟的防务机构,负责制定欧洲的防务政策,并与北约保持一定联系。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具体领域将由欧共体12国首脑会议或外长会议一致确定,具体实施措施将通过特定多数表决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