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好!感谢邀请!
您所提问“三包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还是被4S店摸清挡箭牌?”在回答您的问题前,笔者我也顺着您的思路反过来问您“三包法是保护经营者(主机厂、销售商)的合法权益的,还是被消费者摸清退换车?”
关于三包的有关内容笔者我不再引用了。就简单地说几句吧!三包法的制定是依法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都互不侵害的。
首先:三包法的执行中做到“有法必依,遵法必行,守法必做”。新车在“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内”出现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做到有法必依,遵法必行,守法必遵。在法定的三包2年或5万公里内,依法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是以开发票之日起计算。其次:三包法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来守法执行。三包法规定的三包范围是指“发动机总成系统、变速箱总成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车架(车身)、前后桥”部位,具体内容以三包法规定之详细条款为准。这就界定了三包的范围,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来守法执行。最后:谁的责任谁承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新三包法原未执行”以前,不管车辆出现什么大小质量问题,消费者都要求退车、换车。就连消费者自己使用车辆不当引起的故障也找4S店,消费者自己驾车出现事故等也找4S店说质量不好,出现了扯皮、推诿、踢球,甚至消费者诉讼,当然也给经营者无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新三包法的执行,经营者和消费者按照三包法规定,是谁的责任谁来承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总之,三包法的执行,是社会经营活动及经济建设中汽车行业“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管理”与“消费者依法懂法遵法诚信守法”的和谐制约“宝典律法”神圣而伟大!最终结论:三包法既不是经营者摸清的挡箭牌,又不是消费者弄通而退换货。三包法,是同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互不受侵害的。在三包法的执行中“有法必依,遵法必行,守法必做”。谁的责任谁承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