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比征求意见稿的时间延长一年半。二是允许部分资产标的用成本摊余法估值。三是合格投资者门槛再增新要求,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设“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要求。四是公募产品投资市场化债转股态度转变。征求意见稿中的这段表述“现阶段,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删除,与此同时,《指导意见》对于私募产品新增“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表述。资管新规核心九个字,去通道,降杠杆,净值化。
资管新规核心九个字,去通道,降杠杆,净值化。
P2P监管政策对投资人有哪些影响?
1。资金托管方面
办法指出,P2P的资金托管方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所以,资金托管也不意味着绝对安全。
2。收益方面
随着监管细则的出台,P2P行业各方面都会受到政策的监管和规划,所以收益也许会受到影响。如果平台盈利成本降低了,投资人收益也许就会降低。当然,收益也会受市场影响,简单一点讲就是优胜劣汰。
3。整改期该不该投资
办法指出,网贷平台有18个月的整改期,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投资人该不该投资呢?现在投资是不是风险就高呢,有些胆大的就认为监管办法正式落地时再投也许收益就低了。建议投资者还是理性看待网贷投资,确定了风险之后再决定是否进行投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4。监管之后平台是否会兜底
去担保化是一个趋势,况且监管办法指出,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那是不是平台就不给于投资者任何保障了?解读一下银监会的意思就是P2P仅仅是一个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不承担兜底的义务。详细的义务请见》P2P监管细则意见稿全文
5。
监管之后如何维权
遇到平台跑路、提现困难的情况,投资人是没有什么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