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规划提出,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由于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还可以享受振兴规划提出的购置税优惠,这意味着国家出台力度空前的财税政策鼓励“汽车下乡”。
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确保一季度良好开局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汽车下乡”和农机补贴政策。
对于此次“汽车下乡”,一位参与制定文件的知情者表示:“目前,大家对‘汽车下乡’的认识有误区。实际上,此次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对农村补贴的规划,只是‘汽车下乡’的一个开始,‘汽车下乡’是一个系统的、庞大的工程,接下来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