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是赞成支持在城里退休的工作人员回到农村置地、建房、盘活农村宅基地,理由有三:
一、农村现在空心村非常的严重,很多年轻人也已经在城里打工或者工作都已经不回农村居住了,可以说现在的农村已经失去了往日的活力,就是一些农村的老人也显得很孤独,如果城里人退休,尤其是一些原来是村里的老户,在城里工作多年,他们家里有老宅,甚至还有一些责任田,这样的情况他们回到村里会给村里带来很大的活力。
二、这些在城里长期工作的退休人员,大多都在一些部门或者公司担任着一些不同的职务,退休以后,人脉很广,而且他们见识广,思路开阔,可以说是村里难得的乡贤,他们回到村里以后可以为乡村的文化注入新的活力,有的甚至还能引进一些项目,帮助村里的发展都有很大的益处。尤其是在乡村振兴当中都能提供很好的建议,说不定还能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三、一些老人退休以后愿意在农村生活,重要还是看中农村的环境更适合养老,来享受田园般的生活,同时也能感受到乡里乡亲的那份感情,那么他们置一些撂荒的田地,种植一些花卉、蔬菜、果树都能给乡村带来一些惊喜,甚至可能成为在乡村振兴当中的亮点,这些老人在农村居住也会让子女经常回到农村探亲,说不一定还能带来一些商机。
总之老人退休以后回到农村对乡村的发展还是有很多的益处,就看村里如何合理的利用这些退休的老人,比如将这些乡贤组织起来,城里一个发展顾问小组,让他们为乡村的发展献计献策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你是否支持退休人员回农村置地、建房、盘活农村宅基地?
作为我本人,当然同意这些做法啊,因为我在农村也有闲置的宅基地,早些卖岀去,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放在那里用不着,还要维修,与国家与个人都是一种资源浪费,每天都盼着国家能岀台这样的政策。按理来说,农村人可以进城,城里人也可以到农村来,实行双向交流,对于拉动城乡经济,没什么不好,流动更有利于发展。
现在农村闲置房屋实在不少,加上那些一户多宅的农民闲置房,占着农村的土地,得不到利用。农民的私有财产,又不能白白拆除,莫不如让民间自由流通。
可土地是集体的,国家土地法又不能放开这个口子,这就给农民交易带上了一道枷锁。尽管国家先后进行了试点偿试,但至今没有准确的定律。
农村这些闲置房屋,从农民外岀打工开始,有的就已经开始闲置,到如今已有几十年,有的已经开始岀现危房,在政策的约束下,农民又不得不进行维修,可修好了还是不能居住,这样长期下去,势必还要成为历史问题。如果能实行自由交流,农民将资金利用起来,也是鼓励农民进城的一种方式。这样既解决了城里退休人员回乡的愿望,又满足农民进城的需求。
在个别试点过程中,是将农村闲置房长期租给城里人,岀租的房屋可以根据承租人的需求改建或者扩建。这样算起来农民也没有利益可赚。现在租房的人都想住好一点的房子,破破烂烂谁能来租?重新翻建,一个新房子,让人住几十年,到头又成了破房子,租金钱能换回建房的钱吗?农民没有利,城里人租房花不少钱,最后房子还是别人的,两头都不托底,所以实行起来就比较困难。
还是建议专家们能从农村实际岀发,建议放宽政策,让农民的闲置房屋尽快活化起来,让死财产早日变成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