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乘用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者120天内;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35天内;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天内。如果你的车到4S店里整车修理完毕,4S店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交费或接车。这也意味着,不论整车是否在质保期内,经过维修的零部件都应遵循以上规定,享有一定时间或里程内的质保服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乘用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者120天内;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35天内;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天内。如果你的车到4S店里整车修理完毕,4S店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交费或接车。这也意味着,不论整车是否在质保期内,经过维修的零部件都应遵循以上规定,享有一定时间或里程内的质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