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亮点是:不再实行特种什业管理。
《办法》重点修改了五个方面:
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报废回收行业环境保护。加强企业存储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方面符合环保要求。
二,适应循环经济需要,允许将报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
三,完善资质认定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不再实行特种行业管理,按照“先照后证”,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再审请取得回收资质。
四,创新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部的协同合作监管。
五,调整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就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违法拼装的法律责任与《道路交道安全法》作有机衡接。
从《办法》中“不再实行特种行业管理”,是表明汽车回收要放开了,只要企业取得了营业执照,取得了回收资质,就可以进行报废汽的回收与拆解,有利于打破垄断性的回收、拆解。
《办法》中“循环经济”和“允许拆解企业将“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以后报废汽车的综合利用必将十分充分,报废汽车的价值能够充分体现,报废汽车的价格必然有所提高。
《办法》对违法拼装汽车的法律责任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作有机的衡接,对打击违法拼装机动车的犯罪行为有了法律的依据和支撑。